申请办理在职职工住院医疗互助项目补助须提交的资料包括:
①单位工会或代办点签署审核意见并加盖公章的《湘潭市在职职工医疗互助活动补助金申请审批表》(共三联);
②湘潭市城镇职工住院结算单(普通)(原件和复印件;原件为半张A4纸大小);
③湘潭市城镇职工住院结算单(普通)(即含分段支付表的详单,原件,A4纸大小,由其本人要求医院出具并盖章);
④参加人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。
申请办理女职工特殊疾病保障项目的补助须提交的资料包括:
①县市区(园区)的单位到相应代办点申请,需提交《湘潭市工会第二期女职工特殊疾病保障项目补助金申请审批表》一式三份并加盖单位工会公章;市直机关各单位、市总直属单位工会到市帮扶中心申请,需提交《湘潭市工会第二期女职工特殊疾病保障项目补助金申请审批表》一式两份并加盖单位工会公章;
②二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住院病历、出院记录(加盖医院公章)、病理切片报告、化验报告和疾病诊断证明书;
③二级以上医院出具的门诊或住院发票;
④参加人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;
⑤参加人在外地住院治疗的,还需提交机打的首次住院费用一日清单;
⑥本人存折复印件或银行卡复印件(需提供开户银行和支行名称);
⑦参加人在互助保障期内因患所保障病种身故的,除提供上述材料外,还需提供医疗机构出具的死亡证明、受益人的证明材料及身份证复印件2份;
⑧其他证明材料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