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分工会:
为总结经验,表彰先进,树立榜样,促进我校工会工作的进一步开展,校工会决定开展2016年度“优秀工会干部”、和“工会积极分子”的评选活动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评选范围及比例:
1、评选“优秀工会干部”10名,其中,机关分工会、护理学院分工会评选2人,校工会和其他分工会各评选1名;
2、评选“工会积极分子”若干名,按每个分工会会员总人数的6%进行评选(名额分配见附表)。
二、评选条件:
1、优秀工会干部
(1)有较高的政治理论水平和参政议政能力,积极参加工会干部的培训学习,积极探讨工会工作的方法和规律;
(2)热爱工会工作,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,有较强的凝聚力和向心力,能圆满完成工会的各项工作;
(3)密切联系教职工,关心教职工的工作、学习和生活,如实反映教职工的意见、愿望和要求,热心为教职工办实事、办好事,主动为教职工排忧解难,善于和敢于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;
(4)坚持原则,不谋私利,忠于职守,爱岗敬业,实事求是,具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和协调能力,受到工会会员的信赖和拥护。
2、工会积极分子
(1)政治、业务过硬,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,爱岗敬业,忠于职守,能圆满完成本职工作;
(2)热爱工会工作,关心工会建设,积极带头参加工会组织的各项活动;
(3)热心为教职工服务,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无私奉献的精神,能完成上级工会和本单位工会交给的工作任务;
(4)遵纪守法,廉洁自律,具有较强的团结协作能力。
三、评选办法:
1、评选工作要充分发扬民主,坚持实事求是、高标准、严要求、好中选优的原则,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规定的名额进行评选和推荐,以此推动工会工作更好地开展;
2、各分工会将评选出的“优秀工会干部”、“工会积极分子”经审核、签字后,上报至校工会;
3、由校工会组成评选领导小组,根据各分工会推荐情况确定最终评优名单。
四、评选时间:
各分工会认真组织评优工作,填写好《优秀工会干部申报表》、《工会积极分子申报表》,并于2016年12月7日前将电子文档及纸质文档报校工会。(电话:58519006,电子邮箱:915143066@qq.com)
五、奖励办法
被评选上的先进个人,校工会将予以通报表彰和奖励,并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。
附件:
1、各分工会“优秀工会干部”、“工会积极分子”名额分配表
2、优秀工会干部申报表
3、工会积极分子申报表
校工会
2016年11月24日
附件1:
2016年“优秀工会干部”、“工会积极分子”名 额 分 配 表
奖 项 |
单 位 |
名额
分配 |
|
奖 项 |
单 位 |
名额
分配 |
优
秀
工
会
干
部 |
校工会 |
1 |
工
会
积
极
分
子 |
机关分工会 |
9 |
机关分工会 |
2 |
护理学院分工会 |
6 |
护理学院分工会 |
2 |
医技学院分工会 |
4 |
医技学院分工会 |
1 |
医电学院分工会 |
2 |
医电学院分工会 |
1 |
卫生管理学院分工会 |
1 |
卫生管理学院分工会 |
1 |
公共课部分工会 |
4 |
公共课部分工会 |
1 |
后勤保卫二处分工会 |
2 |
后勤保卫二处分工会 |
1 |
临床学院分工会 |
1 |
合计 |
10人 |
合计 |
29人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