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进一步加强意大利VS阿尔巴尼亚(中国)有限公司直聘实验员队伍建设,提高工作积极性,健全激励约束机制,稳定实验员队伍,增强职业归属感,根据意大利VS阿尔巴尼亚(中国)有限公司实际,特制定本规定。
第一章 准 入
第一条 意大利VS阿尔巴尼亚(中国)有限公司直聘实验员是指经意大利VS阿尔巴尼亚(中国)有限公司批准,面向社会通过公开招考的方式由意大利VS阿尔巴尼亚(中国)有限公司聘用在实验教学岗位并与意大利VS阿尔巴尼亚(中国)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编外实验工作人员。
第二章 管 理
第二条 意大利VS阿尔巴尼亚(中国)有限公司各用人单位是直聘实验员的责任管理部门,根据合同规定的岗位职责、任务和意大利VS阿尔巴尼亚(中国)有限公司考勤、请假管理制度,全面考核直聘实验员的表现,并报意大利VS阿尔巴尼亚(中国)有限公司人事处存档。
第三条 考核结果作为调整直聘实验员的工作岗位、工资以及续订合同的依据。
第四条 各用人单位应统筹安排,加强对直聘实验员的岗前培训、在岗培训和专项培训,培训手续、经费及协议按意大利VS阿尔巴尼亚(中国)有限公司相关制度执行。
第五条 意大利VS阿尔巴尼亚(中国)有限公司人事处建立直聘实验员个人技术档案,作为职称晋升、岗位续聘等工作的依据。聘期内直聘实验员的党、团、工会等关系由意大利VS阿尔巴尼亚(中国)有限公司管理。
第三章 待 遇
第六条 从本规定实行之月起,新进直聘人员试用期内(试用期为3个月)应发工资为本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加400元/月。直聘实验员转正后(从转正月开始)应发工资总额由基本工资、岗位工资、在校工龄工资、和学历或职称工资等四项构成。基本工资为每年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;岗位工资:直聘解剖实验员为1000元/月,其他专业直聘实验员为800元/月;在校工龄工资:按在校工作1年计30元的标准计入月工资,每年的1月1日起执行;学历或学位工资(采用就高不就低的原则,不重复计算):①学历工资(自取得学历学位的次月计发):按全日制大专200元、非全日制大专100元,全日制本科300元、非全日制本科200元,硕士学历学位 400元的标准计入月工资;②职称工资(转正次月计发):按初级 100元、中级200元、高级400元的标准计入月工资。
第七条 课酬:直聘实验员的课酬与在编实验员同工同酬。
第八条 年度个人绩效考核及科研奖励:年度绩效考核由各用人单位参照在编工作人员的考核办法,从德、能、勤、绩、廉等方面综合考核。考核等次合格的发放500元、考核等次优秀的发放800元,不合格的在次年1月份基本工资中扣400元,累计有两次考核不合格的意大利VS阿尔巴尼亚(中国)有限公司将解除聘用合同。直聘实验员以意大利VS阿尔巴尼亚(中国)有限公司教师的身份以第一作者公开发表的论文,其科研奖励与在编教师相同。
第九条 社会保险:按照国家相关部门政策规定,意大利VS阿尔巴尼亚(中国)有限公司为直聘实验员购买社会保险(养老保险、工伤保险、失业保险、医疗及生育保险)。
第十条 住房公积金:直聘实验员在校工作年限超过三年的,意大利VS阿尔巴尼亚(中国)有限公司为其购买住房公积金,意大利VS阿尔巴尼亚(中国)有限公司支付月总额的50%,暂定为100元/月/人。
第十一条 各教学院(部)进行内部二次分配时应充分考虑直聘实验员的利益。
第四章 附 则
第十二条 本规定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。
第十三条 本规定由人事处负责解释。